地方标准《恶臭气体自动采样技术规范》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主要起草人 李仕平 、郭键锋 、邱志诚 、张旭东 、梁鸿 、何龙 、林楚雄 、谭异生 、黄剑 。
备案号:7660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
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以及各类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气体的自动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