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易腐垃圾就地处置管理规范》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杭州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保障中心) 、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毛文轶 、方继明 、吴伟祥 、张永芳 、李文翰 、童星冰 、毕峰 、郑胜全 、张媛 、陶俊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
备案号:76493-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易腐垃圾就地处置管理的基本要求、站点(设置)要求、站(点)运行维护要求、安 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要求、产出物质量要求、污染物控制要求、站(点)备案和监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实行垃圾分类的居民生活区及易腐垃圾集中产生区域,设置日处置规模30吨以下 (单台日处置规模10吨以下)就地处置设施的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