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大竹香椿》由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大竹县农业农村局 、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图拉香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立 、蒋大先 、魏和军 、王强 、刘成文 、靳西彪 、谭薇 、罗磊 、张银 、林友建 。
备案号:7666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
本文件规定了菜用大竹香椿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和包装。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大竹香椿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