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猪规模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由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鹤岗市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理超 、柴春丽 、杨敏 、周军 、董翠霞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7552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鹤岗市规模化养猪场的选址与设计、选育与繁殖、饲粮配制、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经营管理等七个方面的技术要求,为转变生猪生产方式、提高养猪生产水平和养猪经济效益提供技术性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鹤岗地区生猪规模化养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