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况琳 、魏强 、王波 、邓育红 、邓刚 、辜荣 、贾盼盼 、范宇 、谢燕娜 、饶婧 、曾亢 、徐勤 、魏兵兵 、廖鸿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03.100.20 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
备案号:75108-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0号 。
本部分适用于绵阳市从事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活动的经营者公开标示价格以及相关信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