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陈红忠 、刘荣杰 、卢加伟 、李水坤 、谢颖诗 、张捷报 、谢冰 、海景 、潘二波 、甘文 、秦艺兮 、吴远明 、刘青 、蔡小河 、姜建生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50 回收 |
备案号:74556-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9号 。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住宅区生活垃圾的分类操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操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建筑废弃物、病死畜禽、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控地区的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