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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水环境优美乡村评价准则》由安徽省水利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厅淮北市水务 局

主要起草人 夏小林黄光谱刘旦旦汪邦稳龙昶宇张世杰赵黎明朱昊宇张卫张 靖雨王浩宇彭栋许浒俞晶娜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3565-2019
发布日期
2019-12-25
实施日期
2020-01-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5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归口单位
安徽省水利厅
主管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3194-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7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环境优美乡村评价准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评价要求、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 等。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水环境优美乡村的评价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夏小林
黄光谱
龙昶宇
张世杰
张卫
张靖雨
许浒
俞晶娜
刘旦旦
汪邦稳
赵黎明
朱昊宇
王浩宇
彭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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