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部分:工业企业》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恒东 、朱宝立 、王建锋 、韩磊 、袁家牛 、赵雯 、张荣 、陈晓敏 、罗晓明 、沈欢喜 、杜鑫 。
备案号:72438-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