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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部分:工业企业》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 张恒东朱宝立王建锋韩磊袁家牛赵雯张荣陈晓敏罗晓明沈欢喜杜鑫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1.4-2020
发布日期
2020-02-24
实施日期
2020-02-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ICS?13.100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72438-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恒东
朱宝立
袁家牛
赵雯
罗晓明
沈欢喜
王建锋
韩磊
张荣
陈晓敏
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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