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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医疗机构》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 、苏州第五人民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二附院 、苏州大学附二院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朱宝立 、程军平 、杨丹丹 、徐佳南 、顾民 、钱志远 、罗晓明 、沈欢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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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1.1-2020
发布日期
2020-02-24
实施日期
2020-02-25
废止日期
2025-08-25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ICS?13.100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7243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6号 。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朱宝立
程军平
顾民
钱志远
杨丹丹
徐佳南
罗晓明
沈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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