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规范》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邝龙桂 、钟勇文 、袁宏伟 、林隆健 、黄丹 、曾凤节 、黄文辉 、张明鸣 、徐瑶 、蒋俊芳 、陈林芳 、吴序一 、林华清 、刘国洲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01 废物综合 |
备案号:73001-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7号 。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全过程。 本规范中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等设施设备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