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模范职工之家”评定规范》由福建省总工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丁文清 、张彩珍 、吴作右 、邓银行 、张文祥 、王德红 、陈昕 、王彬彬 、林美如 、张毅瑜 、李雅萍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72055-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原则、评定内容、评定程序、评定要求、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区域性、行业性等基层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的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