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汽车运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指南》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高波 、杨志花 、李冠标 、孙莹莹 、焦志敏 、贾艳丽 、吕飞 、周鹏 、杨寓涵 、谭韵 、赵云龙 、吴萍 、王丽丽 、颜方沁 、李霄霞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备案号:71894-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汽车运营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的原则和要求、机构和职责、程序、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风险点识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改进、体系融合要素的核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以及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管理和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