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花生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 、赣榆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
主要起草人 平英华 、张飞 、孟宪清 、刘先才 、张烁 、苗全喜 、王振伟 、杨子 。
备案号:70882-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花生单作机械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