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环境空气和废气 甲醇的测定 变色酸分光光度法》由山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静 、郭隽 、范晓周 、樊占春 、牛建军 、王日华 、张琨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20 环境空气 |
备案号:70640-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无组织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甲醇的变色酸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环境空气和废气中甲醇的测定。 当定容体积为5 mL时,方法检出限为1.45 μg,测定下限为5.80 μ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