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路施工期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技术要求》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建辉 、李文军 、杨记芳 、贾春峰 、韩永宏 、周鹏 、文元龙 、张星 、郑宏 、朱二刚 、陆疆 、李沛沛 、王振 、曾厚波 、张凯 、王意龙 、周海林 、常轶深 、李玲 、霍鑫 、赵兵 。
93 土木工程 |
93.080 道路工程 |
93.080.99 有关道路工程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6898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公路施工期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技术要求的基本规定、调查、实施方案、措施设计、养护与管理、交工要求和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新建和改扩建公路施工期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