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制定工作规范》由山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 、万柏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 、迎泽区政务服务中心 、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范振华 、畅秋菊 、王燕利 、董凤鸾 、朱蓉 、汪滨瑛 、薛昱桐 、张凌雁 、张剑丽 、王晓莉 、安黎霞 、李志宏 、邢建全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6791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制定的基本要求、标准化组织、立项、标准编制、标准审查、标准批准和发布、标准复审。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