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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试点
技术委员会
“兴安盟大米”产地环境要求
地方标准-内蒙古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兴安盟大米”产地环境要求》,主管部门为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19-11-05
实施
于 2019-12-05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5/T 1742-2019
发布日期
2019-11-05
实施日期
2019-12-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B 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60
67 食品技术
67.060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749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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