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贡山县农家乐环境和卫生要求》由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贡山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贡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贡山县发展改革和 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
主要起草人 李万林 、左文钧 、欧建军 、何可晋 、兰慧明 、和进义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67689-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贡山县农家乐经营服务单位。怒江州其他地区的农家乐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