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西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西安泰 达低温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亚泰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董云峰 、周拴成 、黎明 、高建全 、杨育伟 、杨旭 、夏鹏斌 、高民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备案号:6681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检验机构与检验 人员、检验周期、检验准备、定期检验与评定、附件组装与脱脂、检验后工作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范围内使用,贮存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化 天然气等低温液体,设计温度不低于-196℃,公称容积为10L~500L,公称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 可重复充装的立式和卧式气瓶。公称容积大于500L的气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