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建筑电梯性能和选型配置要求》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谭建军 、刘东洋 、梁广炽 、刘锡奎 、潘海宁 、张怀继 、庄小雄 、胡正国 、李灌辉 、王保卫 、龚春明 、王军泉 、钱能斌 、卢智锋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
备案号:68083-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新建公共建筑的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既有公共建筑更换、加装的电梯及其他建筑的电梯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