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再生铝 第1部分:铸造铝合金锭 》由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界首市西城循环经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界首市铝业协会 、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界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张瑞劲 、宋金林 、吕彦彬 、王飞 、张文秋 、丁大猛 、张冰 。
77 冶金 |
77.150 有色金属产品 |
77.150.60 铅、锌和锡产品 |
备案号:66372-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DB34/T 1552 的本部分规定了再生铝 铸造铝合金锭(以下简称再生铝锭)的牌号、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以废旧铝材料为原料经精炼加工生产的、主要应用于铝铸件、铝板带箔和建筑及工业 用铝型材等行业再生铝锭。再生铝锭不应用于食品制造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