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务用车随车物品配备规范》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川省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国忠 、彭葛飞 、罗全生 、刘传忠 、徐国 、金岚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备案号:66317-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随车物品配备的配备原则、配备要求和配备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之外公务用车的随车物品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