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鸡肌肉组织中氯羟吡啶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法》由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乡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新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封丘县农业农村局 。
主要起草人 关鹏 、王双坡 、王苗 、李乐 、王杰琼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67183-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鸡肌肉组织中氯羟吡啶药物残留的制样、液相色谱质谱法的测定原理、试剂和溶液、仪器与设备、方法与步骤、仪器参数与测定、方法灵敏度和精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