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猪屠宰场(厂)防疫监督管理规范》由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
主要起草人 杜少甫 、申雪伟 、常卫波 、程慧 、郭育辰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67179-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厂(场)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动物防疫条件、肉品品质检验、屠宰检疫、消毒管理、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