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规模化肉鸡场兽药使用管理规范》由新乡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新乡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
主要起草人 王明武 、李焦魏 、李凤琴 、付于 、张坤 。
备案号:6717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肉鸡场兽药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验收、入库与贮存、用药、不良反应报告、自检、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