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硫化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由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铜陵铜冠神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市节能监察中心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铜陵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办公室 、铜陵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 。
主要起草人 唐雁 、戴正亮 、余忠杰 、孙葆军 、肖本超 、张复加 、连俊鑫 、宋建珂 、朱世银 、朱海雄 、宋晓轩 、朱敏辉 、许玮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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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65863-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现有企业硫化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指标,新建、改扩建企业硫化钠单位产品综合 能耗限额准入值以及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辖区内煤粉还原芒硝生产工艺并以原煤或焦炉煤气为燃料的硫化钠生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