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江淮分水岭地区花生栽培技术规程》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农业大学 、明光市现代农业科技合作推广服务中心 、合肥市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 、阜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肥东县花生原种场 、界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周可金 、余燕 、刘廷府 、朱英华 、崔学东 、王良吉 、赵丽 、张丽娟 、李炳坤 、卢清会 、朱宗河 、李雪松 、谢兰光 、俞程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20 植物栽培 |
备案号:65795-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栽培过程的产地环境条件、品种选择、播前准备、播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和残膜处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江淮分水岭地区花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