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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大粒青蚕豆人工春化及栽培技术规程》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郑开斌李爱萍徐晓俞滕振勇林碧英陈象新吴凌云吴思逢李程勋郑海梅黄旭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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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867-2019
发布日期
2019-09-11
实施日期
2019-12-1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20 植物栽培
归口单位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主管部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65529-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冬种大粒青蚕豆的产地环境、人工春化技术、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及采收。 本标准适用于冬种蚕豆区大粒青蚕豆标准化春化种植。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郑开斌
李爱萍
林碧英
陈象新
李程勋
郑海梅
徐晓俞
滕振勇
吴凌云
吴思逢
黄旭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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