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宣笔笔杆中苯含量的测 定》由安徽省文房四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宣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孙旭 、吴成 、徐磊 、方永义 、詹传清 、周万鹏 、左遥远 、李易蔚 、高玲玲 、王 茂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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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63987-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宣笔笔杆中苯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宣笔,以支为单位检测宣笔笔杆中苯含量。本方法检出限 0.5 μg/mL,当定容体积为 100 mL,检出限为 50 μg/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