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范》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
主要起草人 万军 、史红兵 、金科敏 、陈强 、郑轶 、俞涛 、史从华 、洪勇 、李军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10 固定容器和罐 |
备案号:64942-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基本要求、内容、项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TSG 21 规定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 检): a) 压力容器由筒体和平盖、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b) 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或者 Q345R; c) 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1.6 MPa; d) 容积小于或者等于 1 m3 ; e) 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小于或者等于 1 MPa·m3; f) 介质为空气、氮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蒸气或者上述气(汽)体的 混合气体;允许介质中含有不足以改变介质特性的油等成分,并且不影响介质与材料的相容性; g) 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 -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 150℃; h) 非直接火焰加热的焊接压力容器(当内直径小于或者等于 550 mm 时允许采用平盖螺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