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指南 第 3 部分:养护工程后评价》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江红 、邓陈记 、顾建军 、刘尧波 、胡世峰 、袁明园 、李阿坦 、张玉斌 、王春红 、张尤平 、鲍传富 、王卫彬 、王吉双 、邵静 、任园 、牛京涛 。
93 土木工程 |
93.080 道路工程 |
备案号:6487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部分规定了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流程、评价对象、评价路段、 基础资料、质量检测及养护方案评价。 本部分适用于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大、中修养护和预防性养护工程的养护工程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