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稀土冶炼废渣放射性豁免要求》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周程 、朱晓翔 、蒋若澄 、张起虹 、戴耀东 、张庆贤 、王国旗 。
备案号:63088-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