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霍山灵芝》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衡济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霍山县市场监督检验所 、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安徽省霍山县一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香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滨 、胡玮炜 、杨明龙 、赵敬娟 、赵玉梅 、何玉彬 、刘辉 、姚皖湘 、汪海洋 、丁文洲 、吕磊 、汪忠国 、孙莉 、戚仁俊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120 制药学 |
11.120.10 药物 |
备案号:63147-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霍山灵芝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栽培管理、采收加工、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霍山灵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