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配电线路故障指示器通用技术条件》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陈彬 、黄建业 、梁宏池 、李怡然 、高源 、翁晓春 、张功林 、吴涵 、黄毅标 、蔡政权 、张明龙 、朱淑娟 、李衍川 、刘冰倩 、王健 、范元亮 、郑凌娟 、易弢 、黄海鲲 、陈金汕 、谢莉杰 。
29 电气工程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备案号:62600-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线路故障指示器的分类、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随机文件及储运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10 kV~35 kV、额定频率50 Hz的三相交流配电线路中定位线路故障、监测运行状态的故障指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