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由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南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南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
主要起草人 江忠欣 、李建平 、詹美琼 、郑汉洲 、王彬彬 、喻洁 、戴雪香 、刘志华 、曾文龙 、庄志彬 、肖非 、刘国和 、陈堃 、饶丁炜 、罗昭泽 、林甄妮 、叶明云 、叶文兴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60 振动和冲击(与人有关的) |
备案号:62603-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与要求、编制与公布、动态调整、组织实施、信息化管理和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省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市和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各类特殊行政区域管理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调整、实施与监督等,也适用于其他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