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规范》由福建省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福建华闽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市档案局 、福州市城建档案馆 、中电建(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参加起草 。
主要起草人 方艳云 、郁鹏飞 、曾莉 、危阜庆 、陈庆龙 、陈继杭 、郑晓丹 、翁昕 、靳利安 、陈丹娜 、周国伟 、陈吓俤 、谭发茂 、宁纪维 、吴勇 、李志文 、李蓬勃 、曾强卿 、陈德强 、丁彦平 、喻凯 、吴冠军 、钟野 、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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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6263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件归档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工程档案过程管理,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归档文件整理要求,工程文件归档,档案验收,档案报送移交及保管、利用,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改建、扩建、续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的过程管理、整理、验收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