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评估考核规范》由自贡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自贡市司法局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吴兰 、唐忠明 、邱雄 、梁晓萍 、甘其英 、陈亮 、聂斌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69773-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评估考核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本原则、评估考核指标、机构与职责、评估考核程序、结果运用。 本标准适用于自贡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的评估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