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5部分: 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 。
主要起草人 刘江民 、林铁刚 、崔春起 、贾云 、朱升武 、火花 、伊万亮 、韩玉平 、薛钢 、李庆业 、李占新 、沈显铭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01 消防综合 |
备案号:29495-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2号 。
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床位30张以上(含本数)的医院、养老院、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