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管理规范》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起草单位: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季平 、黄涛 、孙传明 、赵加信 、李晨 、朱皖辉 、朱轶楠 、汪磊 、谢伟杰 、季伟 、张亚魁 、颜漫 。
93 土木工程 |
93.080 道路工程 |
93.080.30 道路设备和装置 |
备案号:44026-2014。
备案公告: 2015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运行管理的总则、管理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