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维修服务规范》由安徽省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芜湖市标准计量情报所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测控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洪顺坤 、张士巧 、吴倩 、蒯勇 、王育华 、杨德志 、聂乾坤 、王先文 、张建飞 、王小龙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180 检查、维修和试验设备 |
备案号:50749-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维修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流程、维修服务技术要求、服务质量技术保障、服务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尾气遥测设备的维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