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文化旅游空间服务质量要求 第2部分: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锐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旅游局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 、上海市现代文化旅游促进中心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主要起草人 林章林 、赵中华 、汪剑明 、李伟 、俞振伟 、孙一兵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00 娱乐、旅游 |
备案号:5217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部分规定了文化旅游空间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空间要求、文化服务要求、旅游服务要求、公共服务要求、管理服务人员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地域范围内为游客提供文化旅游服务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