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福建省游艇码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 、厦门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程李凯 、徐伦焕 、陈永辉 、林同钦 、杨茯苓 、阙明华 、黄建生 、陈坤盛 、林明臻 、张校声 、陈阵阵 、肖育畅 、李同飞 、王振云 、王惠民 。
93 土木工程 |
93.140 航道和港口建筑 |
备案号:38241-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游艇码头工程质量检验的总则、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单位工程划分、合格标准、质量检验的程序和组织,以及基槽与岸坡开挖工程、定位结构工程、浮桥结构工程、接岸结构工程、护岸结构与回填工程、附属设施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游艇码头工程质量检验。结构形式类同的其他性质的码头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