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汽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 定期检验与评定》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云南沾氧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陶志强 、叶卫东 、刘夏 、高云峰 、甘朝军 、冯志刚 、翟周建 、郑培生 、张延坤 、钱秋生 、杨波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备案号:41957-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液化天然气,瓶体为钢质且有真空夹层绝热结构,其公称工作压力为 (0.2~3.5)MPa,公称容积为(150~500)L,设计温度-196 ℃,正常环境温度为(-40~60)℃下使用的汽车用液化天然气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包括气瓶本体、附件、安全附件等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