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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液环泵溶媒回收机组技术条件》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佛山水泵厂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主要起草人 李松峰杨柳慧吴泰忠莫宇石邝国军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1827-2016
发布日期
2016-03-07
实施日期
2016-06-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J78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100.1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23.100 流体动力系统
23.100.10 泵和马达
归口单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3683-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环泵溶媒回收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液态溶媒为工作液,以气态溶媒或含气态溶媒的气体介质为抽送对象,在制药、化工等行业中以液环泵为核心机组的溶媒回收装置。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松峰
杨柳慧
邝国军
吴泰忠
莫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