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技术条件》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汽车研究所 、国家燃气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李开国 、罗祥荣 、谢继明 、胡大孝 、张海辉 、张浩 、陈万应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43.060 道路车辆内燃机 |
43.060.99 其他内燃机装置和组件 |
备案号:15330-2004。
本标准规定了CNG汽车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市改装生产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0MPa的单燃料和汽油/CNG两用燃料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