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台山玉》由广东省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山大学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 、江门市台山玉协会 、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江门市工艺美术协会 、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 。
主要起草人 丘志力 、凌玉堂 、范成瑜 、佘定常 、陈志成 、陈炳辉 、李榴芬 、李志翔 、刘心学 、赵卓民 、张志林 、董玉成 、张跃峰 、朱茗 、程银鹰 、金晓婷 。
| 39 精密机械、珠宝 |
| 39.060 珠宝 |
备案号:51368-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台山玉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鉴定特征、分级方法、分级要求、不均匀性评价、品质综合评价、工艺特征描述、分级证书以及工艺品的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对天然台山玉原石(可见玉质)、玉雕艺术品和饰品进行材质鉴定和分级,分级前应先进行类型判别。镶嵌台山玉首饰饰品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