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食品中铅、砷、铁、钙、锌、铝、钠、镁、硼、锰、铜、钡、钛、锶、锡、镉、铬、钒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法》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杨凡 、孙文通 、王仕兴 、余兵 、尹丽珠 、祝红昆 。
67 食品技术 |
67.050 食品试验和分析的一般方法 |
备案号:25228-2009。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砷、铁、钙、锌、铝、钠、镁、硼、锰、铜、钡、钛、锶、锡、镉、铬、钒含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ICP-AES)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茶叶、糕点、粮谷、水果及蔬菜制品、水产品、畜禽肉、饮料等食品中铅、砷、铁、钙、锌、铝、钠、镁、硼、锰、铜、钡、钛、锶、锡、镉、铬、钒含量的测定,以及酱腌菜、调味品等高盐含量食品中铅、镉、铁、锌、锡含量的测定,也可作为其他食品中以上18种元素测定的参考方法。本标准不适用于铅等18种元素的最低检出质量浓度超过附录A中表A.2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