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木质素磺酸盐系水煤浆分散剂》由安徽省煤及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安徽省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 、淮南市蔚蓝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全平 、吴怀武 、周博涵 、闫玉乐 。
71 化工技术 |
71.100 化工产品 |
71.100.40 表面活性剂及其他助剂 |
备案号:31405-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0号 。
本标准规定了水煤浆分散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质素等为原料制得的木质素磺酸盐系水煤浆分散剂及其复配产物,其主要用作气 化和燃烧用水煤浆分散剂,适用煤种为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大于 30%的烟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