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黄龙玉分级》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龙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龙陵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保山黄龙玉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牛华 、张石周 、杨坤梅 、吴云海 、梁斌 、王怡 、张学文 、张家宝 。
| 39 精密机械、珠宝 |
| 39.060 珠宝 |
备案号:24916-2009。
本标准规定了主色调为黄色、红色的黄龙玉饰品(包括镶嵌及未镶嵌的饰品)质量分级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对主色调为黄色、红色的黄龙玉饰品进行质量分级。在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对主色调为黄色、红色的黄龙玉饰品进行价值评估、商业贸易、资本金抵押、典当、拍卖等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黄龙玉原材料、未经抛光的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