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竹纤维混纺针织面料》,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纤维检验所 、福建宏远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宜满 、洪朝阳 、叶敏 、施点望 、赖祥辉 、杨开勇 、陈立源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59.060 纺织纤维 |
59.060.10 天然纤维 |
备案号:23743-2008。
本标准规定了竹纤维混纺针织面料的术语和定义、评等规定、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及包装和产品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竹浆粘胶纤维为主要原料(竹浆粘胶纤维含量不少于50%)的混纺纬编针织面料。